民法典电梯费怎么规定的

民法典电梯费怎么规定的

民法典关于电梯费收取的规定如下:按家庭人数收费:每人每月最高10元;按建筑面积收费: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.3元;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: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;多层、小高层、非住宅类电梯:收费标准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;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楼:可按双方协商议定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收费;企业自筹资金改造电梯住宅楼:可按双方协商议定的标准签订协议并收费;住宅改变用途或从事经营活动:物业可与业主协商议定电梯收费标准。另外,要说明的是,电梯费用是按单元、楼层、户数来计算的。对一楼业主不收取电梯费用,从二层起价,相对来说楼层高缴纳的电梯费用也相应由比例高一些的。

民法典电梯费怎么规定的

1、民法典认为一楼住户需要交电梯费,因为电梯是属于小区共有的部分,每个人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,不能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履行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义务。

民法典电梯费怎么规定的
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。

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、路灯、喷泉等一样,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,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,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,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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